针对演员价格乱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电总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治理:
政策引导与制度规范
广电总局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意见》,明确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工作机制,防止追星炒星、过度娱乐化、高价片酬、唯收听收视率等不良倾向。
要求严格控制演员、嘉宾片酬,倡导以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零片酬参与活动性节目。
科学合理安排制作成本结构,加强成本管理和收入核算,规范演员片酬在内的收入分配秩序。
监管与惩处
对演员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
市场调节与行业自律
通过完善制度,增强对相关政府工作人员的约束力,确保严格审核和依法行政。
希望通过市场自身力量,建立更合理、更理性、更完善的电影产品预算体系,解决演员天价片酬问题。
公众教育与价值引导
加强教育引导,转变观众盲目“追星”的思想观念,消除“唯明星论”,变“追一线明星”为“追剧情质量”。
具体措施与实施
规定所有演员的片酬不能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
推广使用标准化、制度化、制式统一的片酬等劳务合同。
这些措施体现了国家层面对演员价格乱象的重视和治理决心,通过政策引导、监管惩处、市场调节、公众教育和具体措施等多方面手段,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演员片酬过高的问题,促进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