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放映活动需要取得的证书是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也就是电影放映许可证。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若要从事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的电影放映活动,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并获得《电影放映许可证》。此外,电影放映许可证是由县及以上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用以证明该单位具有电影放映资格,并且是设立电影放映机构的前置许可。
电影放映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一般包括:
1. 许可事项:电影放映许可证核发。
2. 许可对象:拟设立电影放映经营单位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 许可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4. 许可费用:不收费。
5.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6.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电影放映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 放映场地的产权证明及场地租赁意向书或租房合同。
2. 放映场地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放映场所建筑物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3. 营业执照。
4. 社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提供原件。
综上所述,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向当地电影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才能合法进行电影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