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电影时,对方可能会提示以下信息:
投资风险:
影视公司会在风险提示条款或风险告知书中明确提示投资人电影项目运作过程中可能蕴含的投资风险,强调“投资有风险,投钱须谨慎”。
合同条款:
部分合同中会要求投资人在风险告知书中手抄一段话,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合同的所有条款,充分认识并自愿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损失。
项目信息:
对方可能会提供电影的详细信息,包括导演、演员、制作团队、预计上映时间等,以帮助投资人了解项目的背景和前景。
收益预期:
虽然可能会有一些收益承诺,但这些承诺往往缺乏实际依据,投资人需要保持警惕。
转账记录:
投资电影一般涉及转账记录,包括给公司或个人的转账记录,这些记录在维权中非常重要。
诱导投资聊天记录:
投资人可能会收到一些诱导投资的聊天记录,这些记录中可能会包含承诺的收益,投资人需要截图保存。
认购合同:
投资电影一般还有相应的认购合同,合同是维权中很重要的一个证据。
平台提示:
有些平台会提示未充值的会员账户将被冻结,这可能是投资平台的一种风险控制手段。
综上所述,投资电影时,对方可能会提示投资风险、合同条款、项目信息、收益预期、转账记录、诱导投资聊天记录、认购合同以及平台提示等信息。投资人在进行电影投资时,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所有相关条款,谨慎评估风险,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