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立项审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剧本审查
电影立项的核心是剧本的审查,包括电影剧情梗概、片名、片种、影片题材等材料。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查部门通常在7个工作日内会通过,5个工作日一般可以给出明确答复。
备案立项
制片公司需要先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或地方电影局)进行备案立项,提交包括编剧授权书、梗概、故事大纲、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等材料。重大或敏感题材需要提交完整剧本,涉及特殊题材的还需要主管机关协审。
内容审查
影片定剪后,需要送地方电影局进行内容审查,所需资料非常多,具体材料不再一一列举。
拍摄许可证
获得拍摄许可证后,制片公司可以开始筹备拍摄工作。拍摄完成后,需要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交审查材料,申请公映许可证。
审查流程
电影项目立项审批流程通常包括:制片人或编剧提出电影创意并撰写剧本,制片公司内部评审,向投资方提交项目建议书,签订投资协议,申请拍摄许可证,筹备拍摄工作,拍摄完成后提交审查材料申请公映许可证。
审查时限
立项审查通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取决于审查部门的效率。
费用
立项没有行政费用。
综上所述,电影立项审查主要包括剧本审查、备案立项、内容审查、拍摄许可证申请等多个环节,涉及的材料和流程较为复杂。建议在准备立项材料时,确保内容完整、准确,以提高审查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