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人着装规范,综合相关条令和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着装规范
军服穿着要求 - 日常训练、内务整理需穿着制式军服,包括常服和作训服。常服需佩戴帽徽、肩章、军种符号及领花,衣扣需扣好,衣襟下摆需扎于裤内。
- 作训服仅限作战、训练等特定场景穿着,其他时间应换为常服。
仪容仪表要求
- 头发需保持整洁,男性不得蓄长发、留胡须;女性头发不过肩,不得浓妆艳抹。
- 甲需修剪整齐,指甲需保持清洁,鞋跟高度不得超过规定(男3厘米、女4厘米)。
搭配与清洁
- 内衣需选择深色款式(如黑色、深蓝色),外衣需保持平整无褶皱,军装口袋内物品需整齐收纳。
- 冬季需在绒衣、毛衣内搭配迷彩服或棉衣,夏季穿短袖、短裤时不得外露内衣。
二、特殊场合与便服规定
非因公外出
- 可选择军服或便服,但需保持军容整洁,军服外套内着非制式衣物时不得外露。
便服穿着规范
- 仅限非军事活动时穿着,且需符合以下要求:
- 不得将军服外衣与便服混穿;
- 不得将军服作训服外穿或作训服外衣套便服;
- 不得佩戴标志服饰(如领带、徽章)。
三、季节与环境适应性
夏季: 穿短袖、短裤,外层搭配防晒衣或迷彩服,注意防晒。 冬季
四、军容风纪要求
穿着需保持端正,军衔、服饰标识需佩戴齐全,衣袋内物品不得外露。
参加庄重场合时,需注意礼仪规范,避免随意动作或表情。
以上规范综合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及实际操作要求,旨在维护军队的纪律性和专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