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是一种 跨类文体,它兼容音乐和文学两大类别。歌词以语言作为表现手段,是文学的一种形式;同时,它通过听觉形象与审美主体接触,又属于表演艺术,是音乐的一部分。歌词在纸上发表时是文学,在乐曲中唱出时则是音乐。因此,歌词兼具文学性和音乐性,是一种“双栖文学”。
具体来说,歌词与诗歌的关系尤为密切。在古代,歌词通常是为了配合音乐而创作的,因此它属于诗歌的一种形式。现代歌词虽然形式上可能更加多样化和自由,但其本质仍然是诗歌的一种,只是多数情况下需要配合音乐进行演唱。
此外,歌词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抒情文,在歌曲曲调的约束下写成,因此有时可能带有一定的抽象性。不过,尽管歌词具有文学性,但它的主要功能和目的是配合音乐,传达歌曲的情感和主题。
综上所述,歌词是一种独特的跨类文体,它融合了文学和音乐两种艺术形式,具有文学性和音乐性双重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