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是指 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它包括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
法律行为的成立及生效通常具备实质和形式两方面的要件。实质要件主要包括当事人、标的和意思表示三方面,具体包括:
1. 当事人须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标的须合法;
4. 标的须可能和确定。
形式要件则指法律行为须符合一定的方式,例如书面形式、公证形式等。
法律行为的多样性体现在其包括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等。
法律行为是个人创设法律关系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例如,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为法律行为,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综上所述,法律行为是指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其成立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实质和形式要件,并且具有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