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响诗,也称音诗,是一种单乐章的标题交响音乐,起源于19世纪中叶,由匈牙利作曲家弗朗茨·李斯特首创。它脱胎于音乐会序曲,强调诗意和哲理的表现。交响诗的形式不拘一格,常根据奏鸣曲式的原则自由发挥,内容多来源于文学、绘画、历史故事和民间传说等,旨在通过音乐表现或唤起这些非音乐来源的内容或意境。
李斯特认为,标题能够赋予器乐以各种各样性格上的细微色彩,这种种色彩几乎就和各种不同的诗歌形式所表现的一样。因此,他把标题交响音乐和诗联系起来称交响诗。他的交响诗作品通常具有叙事性或故事性,通过音乐讲述一个具体的故事或表达某种情感或哲理。
交响诗在构思上,或体现一个哲学思想,或体现一种诗的意境,或和一定的文学题材相联系。其音乐结构形式并不固定,基本以奏鸣曲式结构为主,并在此基础上自由发展。李斯特的十三首交响诗以诗歌、戏剧、绘画以及历史事迹等为题材,广泛采用主题变形的手法,塑造出特定标题内容的艺术形象。
简单来说,交响诗就是按照一个故事改变的管弦乐曲,通过音乐的形式来讲述一个故事或表达某种情感或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