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指 收入中需要纳税的金额。具体来说,它等于综合所得收入额减去免税收入、免税支出(也称为税前扣除)以及其他允许扣除的项目。
详细解释如下:
综合所得收入额:
这是指个人或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所有收入总和。
免税收入:
包括劳务报酬收入、稿酬收入等可以享受20%费用扣除的收入,以及国家个税起征点6万元/年的减除费用。
免税支出(税前扣除):
包括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的专项扣除、7个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其他扣除及捐赠额等。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应纳税所得额} = \text{综合所得收入额} - \text{免税收入} - \text{免税支出(税前扣除)} \]
对于企业而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则涉及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综上所述,应纳税所得额是确定个人或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的基数,通过减去各项免税和扣除项目,得出实际应纳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