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长属于 正厅级领导干部。具体来说,地级市(包括合肥市)的市长在行政级别上属于正厅级。虽然合肥市是安徽省的省会城市,但它不是副省级城市或计划单列市,因此市长的行政级别没有达到副省级。
市长的职责包括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是城市的政府行政首长,并且在城市行政机关中地位仅次于市委书记。此外,市长还受到中共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并受到所在城市市委书记的监督。
综上所述,合肥市市长是一个正厅级官员,负责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并在城市行政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