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失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失踪人的基本信息:
包括性别、职业、身高、体貌等。
失踪时间:
一般要求失踪满24小时,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等,不受时间限制。
出走时的穿着:
包括衣服颜色、款式、裤子颜色、鞋的款式型号等。
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下落不明的事实:
必须存在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事实,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书面形式: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
法院宣告:
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
其他条件:
例如,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等。
建议在报警时详细提供失踪人的基本信息、失踪时间、出走时的穿着以及任何可能的线索,并尽快联系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对于特殊情况,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疾病患者失踪,应立即报警并尽可能提供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