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是指以本单位名义签发的各种文件,包括正式公文和事务性的文件材料。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三个环节。发文办理的主要工作是对已签批的公文进行复核、登记、印制、核发,只有履行了一系列的过程手续,才能形成正式公文。
具体来说,发文包括以下内容:
正式公文:
指具有法律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件,如命令、决定、通知、报告等。
事务性文件:
指单位内部用于处理日常事务的文件,如通知、会议纪要、函件等。
发文的一般程序包括:
拟稿:
根据工作需要撰写文件草稿。
会商:
将草稿提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讨论和修改。
审核:
对草稿进行详细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签发:
经过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发文件。
登记:
对已签发的文件进行登记,以便追踪和管理。
印章:
在文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文件的正式性和权威性。
分装:
将文件整理成册,便于分发。
发出:
将文件发送给相关单位和个人。
公司发文的格式通常模仿政府的“红头文件”,标题为红色字体,文件编号一般由公司简称、年份和文件编号构成,正文结束后有单位名称和发文日期,并盖上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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