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托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购房人为单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共有房屋需提交共有协议。
银行提前还贷证明(如适用)。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并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减少不必要的奔波。
如果房屋为共有,确保共有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房屋存在贷款,确保提前还贷证明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