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时,您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果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经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
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注册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如有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如代理人为律师,还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应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常见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表、银行转账记录、往来邮件、聊天记录等。
送达地址确认书
确保仲裁机构能够向双方送达法律文书。
其他材料
根据具体的仲裁案件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原件、工商注册信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等。
请确保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并按照要求提交。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仲裁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您在一定期限内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