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不仅限于夫妻之间,还可能发生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之间。
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包括:
身体暴力:
使用体力或武器伤害对方,如推搡、拳打脚踢、咬人、拧拽、打耳光等。
性暴力:
强行施加的性行为或其它直接针对受害人性特征的强迫行为。
情感暴力:
诋毁、嘲弄、威胁和恐吓等非身体形式的敌意对待。
经济控制:
通过对家庭财产和收支严格控制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精神侵害:
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诽谤、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妇女行踪等。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暴力强调的是一方长期对另一方实施的身体上以及精神上的残害,不是偶发的,也不是不特定的几次家庭冲突。此外,互殴行为通常是有预谋的,行为人对互殴的时间、地点、对象都有明确的认识,互殴行为具有主动性和非法侵害性,因此不构成家庭暴力。
总之,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侵犯了受害者的基本人权,需要法律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来预防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