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准”的具体内容可能因不同的场合和领域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四不准”规定:
安全生产“四不准”
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准开工。
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准开工。
安全隐患没有整改的不准开工。
没有制定应急预案的不准开工。
施工“四不准”
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
未经检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
施工工艺未经批准,施工中不准采用。
前道工序未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准进行。
驾驶“四不准”
单手驾驶或双手离开方向盘。
变道不打转向灯。
跟车过近。
忽视后视镜。
审计“四不准”工作纪律
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农村宅基地“四不准”
不准超出面积范围建设。
不准一户多宅。
不准闲置宅基地。
不准侵犯农民合法宅基地权益。
这些“四不准”规定旨在确保工作、施工、驾驶等活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