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则:
夜间行车
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中,不要使用远光灯。
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公路上,当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会时,应在距来车或行人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后车不能使用远光灯。
遇有浓雾、大雨、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此时若使用远光灯易形成漫反射,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
超车
夜间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会车
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会车时,如果对方使用远光灯,可以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方。
路况不熟
当驾驶员对路况不熟,需要查看路牌等标识牌时,可以开启远光灯。
其他情况
在道路比较宽广,并且没有车辆来往的道路上行驶时,可以打开远光灯。
在确保不对对向来车造成影响的情况下,为了提醒前方车辆或者行人注意安全时,可以短暂使用远光灯。
总结:
远光灯主要用于夜间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行驶时,以扩大观察视野,提高视线清晰度。在超车、会车等特定情况下,可以通过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在使用远光灯时,应注意避免对对向来车造成眩目,并在会车时及时切换至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