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身份证照片时,需要遵守以下要求:
照明光线
照明光线应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阴影、红眼等(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人像对焦
人像应对焦准确、清晰。
妆容与饰品
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等物品。
不宜佩戴任何影响拍摄效果的饰品,如耳环、项链、发饰等。
服装要求
应穿着深色有标准领的衬衫、T恤或西装等服装。
避免穿着白色或颜色过于浅淡的服装,以免与背景混淆。
服装应保持整洁、干净,无油污、无破损。
照片尺寸与分辨率
照片的宽度为358像素,高度为441像素,对应的物理尺寸为32毫米×26毫米。
照片的分辨率要求达到350dpi。
颜色模式
照片的颜色模式应为24位RGB真彩色。
姿势与表情
姿势端正,双肩水平,正视照相机,申请人神态自然,眼睛自然睁开,头发不得遮挡眼睛。
表情端庄大方。
照片背景
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
其他要求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脸部宽207±14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21像素。
拍摄时头和脸不得歪斜和侧转。
脸上不得有汗水及油污。
拍摄时应脱去帽子,不得穿制服,如工作服、警服、学生服等。
染发者会被系统判定为不合格相片,可以染黑后吹干,方可拍摄。
请确保在拍摄身份证照片时严格遵守上述所有要求,以保证照片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