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是指 与企业经营时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因企业的政策和活动而获得收益或者遭受损失的人群。具体来说,利益相关者包括客户、员工、股东、供应商、经销商(零售商)、银行、附近居民、媒体、环保人士及政府等。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由管理学者弗里曼(R. Edward Freeman)于1984年提出,主张企业不仅要关注股东利益,还应综合平衡包括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政府等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以实现组织的长期成功和社会责任的履行。该理论强调组织决策应考虑多元利益,通过与各方的有效互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弗里曼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是:“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这一定义最早由斯坦福大学研究所于1963年提出,并在1984年由弗里曼在其著作《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分析》中进一步系统化。
综合以上信息,利益相关者是指任何能够影响或被组织的目标达成所影响的个体或团体,包括内部利益相关者(如股东、员工、管理层等)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如客户、供应商、政府、公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