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医保的集中缴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1月至12月。具体缴费时间如下:
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
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
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果未能在集中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可以在次年的1月至5月进行补缴。需要注意的是,未能及时缴纳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的医疗保险待遇,且补缴的费用可能会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或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总额进行计算。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按时完成城镇医保的缴费,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