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尸官,旧时官府中负责检验尸体的小吏, 其职责主要是对尸体进行检验,以确定死因。在中国秦代,验尸官被称为“令史”,是专职负责此类工作的低级官吏。秦律规定,所有死因不明的案件都必须进行尸体检验,未进行检验的司法官将受到处罚。
验尸官的工作内容包括检查尸体的位置、创伤部位、数量、方向和大小等,以便为司法审判提供重要证据。在宋代的文献中,验尸官与仵作的概念有所重叠,仵作也是指旧时官府中检验命案的人,相当于现代的法医。
需要注意的是,验尸官并不一定需要具备医学或法医学技能,他们通常负责审讯工作,而法医鉴定人则是由训练有素的法医病理学家担任,具备丰富的法医学经验。在没有法医学经验的验尸官情况下,通常会有一名法医鉴定人作为副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