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是外交使节的 最高级别,分为临时外交使节的大使和作为常驻外交使节的大使。前者以作为国家代表出席在外国举行的仪式或监时会议为目的,后者又称特命全权大使,常驻国外。
在我国,大使的行政级别主要根据接受国或国际组织的重要性来确定。一般来说,派驻大国或国际组织的大使会明确为副部级,而其他大使则通常是正司局级干部。具体级别划分如下:
1. 一级副部级以上大使;
2. 二级正司级大使、公使、大使衔总领事、军职武官;
3. 三级副司级大使、公使衔参赞、大使衔总领事、正司级参赞、总领事、正师职武官;
4. 四级副司级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副师职武官;
5. 五级处级大使、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团职武官、副师职副武官。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十二条,驻外外交人员实行外交衔级制度,大使衔是其中最高级别的外交衔级。
综上所述,大使在我国的行政级别一般为副部级以上,具体级别会根据派驻国家或国际组织的重要性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