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主管部门为 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包括教育部、教育厅或教育局。教育部是中央层面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性的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以及管理直属的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在地方层面,教育主管部门一般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或教育局,负责落实中央教育政策并管理本地区的教育工作。
对于不同类型的学校,主管部门也有所不同:
985大学:
直属国务院管理。
地方大学:
直属地方省(直辖市、自治区)管理。
其他类型学校:
如中小学等,其主管部门一般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即省的教育厅或市的教育局。
综上所述,学校的主管部门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分别是教育部和地方教育厅或教育局,具体负责学校的业务工作和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