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最早开始于商代,当时已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时期,分封制达到鼎盛,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并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然而,从春秋时期开始,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了分封制,普遍推行郡县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在秦朝,分封制被彻底废除,取而代之的是郡县制,将全国分为36郡,后来增至40多郡。尽管汉朝初期曾实行过分封制,但到了汉武帝时代,通过推恩令等措施,分封制基本被废除,诸侯王的权力被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分封制在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被废除,郡县制开始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