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这些区域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旨在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确保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通过实施严格的管控和保护措施,生态保护红线旨在防止生态功能的退化,维护生物多样性,防止土地退化,以及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根据《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此外,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管理还需要遵循“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和实践不仅涉及国土空间规划,还与资源能源利用、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紧密相关。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可以明确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