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改色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提交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如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异地车辆办理
对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备案要求
如果改色面积超过30%,必须在变更后10天内到车管所进行备案。
备案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
颜色限制
改色膜的颜色选择需符合公安部门发布的《机动车颜色备案目录》,过于鲜艳或不符合常规颜色的改色膜可能无法通过备案。
时间要求
对于非商业用途的私家车,初次改色后的颜色应保持至少6个月,期间车主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如果车主选择频繁更换颜色,那么每两次改色之间的间隔至少为90天,并且每次都需要进行重新备案。
建议:
在进行车辆改色前,最好先了解当地车管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
如果选择代办服务,确保代办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注意改色后的颜色选择,避免使用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