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非诉讼,通常简称为“官非”,在中文里指的是 容易惹上官司或诉讼的事情。这个概念在广东话中尤为常见,用来形容一个人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或诉讼的情况。
诉讼,俗称打官司,是指司法机关和案件的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处理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这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三个基本阶段,即起诉、审判、执行,以及刑事诉讼还包括侦查。
因此,官非诉讼可以理解为一个人可能会面临的法律诉讼或纠纷,这些诉讼可能涉及民事、经济或行政问题,甚至可能包括刑事诉讼。
建议:在面对官非诉讼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法律权益,制定应对策略,并争取到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