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协议,即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是由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 Software Foundation,FSF)制定的一种开源软件许可证。该协议旨在保障开源软件的自由使用、修改和传播,同时维护创建者和贡献者的利益。
GPL协议具有以下特点:
传染性:
这是GPL协议最显著的特点。它要求任何基于GPL协议开发的衍生作品也必须遵循GPL协议,确保源代码的持续开放。这意味着如果一个软件使用了GPL协议的代码,那么该软件及其所有衍生作品也必须以GPL协议的方式发布和分发。
承继性:
当用户复制、修改或发行GPL协议的源代码时,默认承诺承继适用GPL协议,从而保持协议的传递性。
自由使用:
GPL协议允许用户自由地运行、自主修改软件,并且可以将修改过的软件分发给其他人。
非商业使用:
GPL协议不允许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法律约束:
GPL协议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合同性质,授权方和用户之间通过该协议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GPL协议有多种版本,其中GPL v3是自由软件基金会于2007年发布的最新版本,继续确保软件的自由使用、修改和分发。
总的来说,GPL协议通过其独特的“传染性”条款,确保了开源社区的代码共享和协作创新理念,同时也为开发者设定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