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地执行”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具体的执行内容和情境。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执行地点和相关规定:
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
以不动产的所在地为财产所在地。
一般动产:
以实际存放地为财产所在地。
车辆、船舶、航空器等特定动产:
以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财产所在地,实际存放地或停泊地法院执行更为方便。
行政拘留:
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监视居住:
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死刑: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人员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由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执行。
刑事案件:
外地犯法应该在哪里执行判刑,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缓刑:
缓刑犯罪分子在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执行地在其居住地进行。
根据具体的执行内容和情境,可以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