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电影需要以下证书和许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这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主体必须持有的基本许可证。
申请条件包括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记录、为内资企业、至少三名广电相关专业人员为主要管理人员等。
电影剧本立项备案
又被称为“电影单片证”,是设立电影放映机构的前置许可。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金证明、拟摄制电影的文学剧本等。
电影拍摄制作完成后的审查
拍摄完成后,影片需交由内容审查,通过后在总局领取“龙标”(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须出具的资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与电影院线公司签订的合同、经营场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信证明、公司章程、消防和卫生检查合格证明等。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也称“影片通过令”,是电影上映的必备证书。
影片在初审通过后,需报请电影审查机构审查,依法取得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发行、放映。
电影放映许可证
证明单位具有电影放映资格的证书,是设立电影放映机构的前置许可。
实行年审制度。
其他专业证书
根据具体职业方向,还可以考取影视编导证书、影视编辑证书、导演证书、影视拍摄证书、摄影师证书、美术指导师证书、音响工程证书、化妆师证书、灯光渲染师证书、舞台灯光证书等。
建议在拍摄电影前,详细了解并准备好上述所需的证书和许可,以确保电影制作和上映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