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版书, 即公共版权书籍,是指那些已经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限,因此可以被公众自由使用、复制和发行的书籍。这些书籍的版权已经失效,不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包括发行权、改编权等。
具体来说,公版书通常是因为作者去世后的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在我国为50年),从而进入公共领域的图书作品。此外,也有作者可能主动放弃版权,使得作品成为公版书。
公版书的使用不会侵犯原作者的版权,因为这些权利已经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复制、发行、改编和使用这些作品,而无需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或支付版权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版书可以自由使用,但使用时仍应尊重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即在引用或改编时,应注明作者姓名并保证作品的完整性。
总结来说,公版书是指那些因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或因作者放弃版权而进入公共领域的图书作品,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这些作品,但应尊重相关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