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是指 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些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的设立和运营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疾病诊断和治疗活动。医疗机构的形式多样,涵盖了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多种类型,同时也包括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机构。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是一个广泛的范畴,包括了各种依法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和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它们在维护公众健康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