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验原件。
户口簿: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验原件。
结婚证或离婚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验原件。
子女的出生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验原件。
房产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验原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如属本单位员工,提供原件。
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如地址有变更,提供原件。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如失业证、待业证,提供复印件并验原件。
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如适用,提供复印件并验原件。
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此外,如果办理的是户口本+身份证,还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和身份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确认所需材料是否齐全,以避免办理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网上办理,以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