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是指 按照法治而非人治的原则来运行的政府,其权力的来源、行使和行政行为及其后果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包括:
政府机构科学设置:
政府机构的设置应当合理,符合法律和行政管理的需要。
政府职权依法确定:
政府的职权和职责是依法确定的,确保政府权力的合法性。
行政行为依法作出:
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据法律进行,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政府权力的运行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行政效能廉洁高效:
政府应当提高行政效能,保持廉洁,确保高效运作。
行政责任依法承担: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即在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政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确保所有行为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这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中国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
建议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以实现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