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可以带上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页。
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
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如适用):若一方为再婚者。
军人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如适用):若一方为现役军人。
港澳台通行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如适用):港澳台居民。
本人护照、外国人居留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如适用):外国公民。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