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是指 符合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条件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单来说,就是借款人以所购买的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以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有以下几个关键点:
贷款主体:
借款人需同时满足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和商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贷款用途:
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
贷款金额:
组合贷款的总金额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金额的总和。
贷款利率:
组合贷款的综合利率通常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之间。
申请流程:
申请组合贷款的初审手续和公积金贷款相同,商业贷款部分由商业银行代为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购房者都能申请组合贷款,通常需要符合本地公积金管理单位的贷款标准以及银行贷款的相关规定,并且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此外,在申请组合贷款时,建议用足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前还款时先还商业贷款部分,以节省利息支出。